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及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黎川县纪委监委现面向全社会受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袒护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踊跃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投诉举报的问题
1.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控破坏基层选举、侵占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
2.党员干部袒护、包庇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1.江西省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1-12388
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
举报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江西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30036)
2.抚州市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4-12388
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fuzhoushi/
举报信箱:江西省抚州市纪委007邮箱(免邮资)
微信举报:“廉洁抚州”微信公众号
3.黎川县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4-7566787(12388转03)
举报网址:
http://jiangxi.12388.gov.cn/fuzhoushi/lichuanxian/
举报信箱:黎川县纪委007邮箱(免邮资)
中共黎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黎川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2月14日